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创业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者:赵赫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67

    为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实施方案》(黑教高〔2015〕48号)文件精神,多层次、全方位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素质。学校决定将商服楼二楼33号、39号、59号、60号、62号作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该基地是为我校大学生创业提供空间环境支持和系统服务的校级大学生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及创业成果孵化基地。现面向全校学生征集有发展潜力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
    一、征集目的
    征集一批大学生创业项目入驻校创业实践基地,便于为学生提供给更好的创业服务和创业平台,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紧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步伐。
    二、征集对象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全日制在校生(本科生、研究生)或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毕业两年内的学生。
    三、项目申请时间
    2017年6月6日—6月30日
 
    四、创业项目要求
    (一)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本身具有可发展性,符合我校创业发展导向,重点突出自身专业特色、市场前景好等特点。
项目经营范围不包括饮食业、娱乐业、住宿类、化工类、畜牧饲养类行业等易燃、易爆、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易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等项目。
具有营业执照的项目优先征集。

  • 创业项目须具备准入门槛较低、资金投入少、见效快、风险小、启动资金原则上建议控制在3万元以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成熟性,准备周期在15天以内,创业项目有明确的创业指导老师。

  • 创业团队成员需严格遵守《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校内创业团队管理办法》。

    (四)创业项目已经经营的,其工商注册地须在本市内,且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24个月),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五)创业项目未经营的,需在入驻基地半年(6个月内)取得工商、税务注册资格。
    (六)创业项目必须有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尽到指导、监管责任。
    五、创业项目征集类别
    (一)专业类(依托专业学科)
    (二)便民现代服务类
    (三)文化创意产品类
    (四)电子信息、计算机服务和软件类
    (五)新兴产业类(例:节能环保项目)
    (六)电子商务类
    (七)其他
    六、创业项目评估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务处将对征集到的创业项目进行评审评估,遵循客观、科学及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风险性、盈利及创新创业能力等进行评估,根据场地和项目需要,择优拟定若干创新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运营。
    七、扶持政策
    入驻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项目可以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一)创业大学生可获得免费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政策和信息咨洵等服务;
    (二)创业项目可获得租金免收的商服店铺作为经营场所和办公场所。
    八、相关说明
    需在申请书(附件1)中注明项目所需使用期和面积。基地使用期为12个月和24个月。入驻基地的团队,每团队至少15平方米,如增加面积需以15平方米为基数递增;如需整间房间请说明。
    基地具体情况:商服楼二楼33号62.41平方米,39号62.41平方米,59号104.01平方米、60号104.01平方米、62号104.01平方米。物业费、取暖费按面积向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上缴,水电费、装修费需自理。管理费用在校生40元/平方米/年,已毕业学生100元/平方米/年。管理费用于项目评估、运营等方面。(以上面积均为建筑面积)
    九、入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创业团队向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
    (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3)《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及各种证书等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整理成册。
    (4)项目成员身份证及一卡通复印件一式两份。
    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2、院系审核:申请材料(纸质材料)经学院初审同意,签字盖章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每个项目材料用档案袋装好,档案袋上注明学院、项目名称、负责人姓名、指导教师姓名等信息。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邮箱:byndcxcy@163.com。
    3、申请受理:教务处对资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
    4、项目审查: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估。
    5、计财交费:根据专家评估论证意见,确定符合入驻条件的创新创业项目,并通过项目负责人到我校计财处交费。
    6、签署协议:携带相关收据(取暖费、物业费),与教务处、资产处签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业管理协议书》。
    7、正式入驻:创新创业团队根据安排正式入驻店面经营创业。
    8、装修装饰:装修需事先将装修方案上报教务处、资产处,办理相关手续,待批准后方可进行装修实施阶段。
   
    联 系 人:王畅          石莉莉
    联系电话:0459-6819091  0459-6819087
    十注意事项
     1.申报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信。
     2.入驻基地创业项目必须以申请人为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如有以申请人名义申请而非申请人实际负责,将取消该项目的入驻权。
    3.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需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的运营进行监管。
 
    附件:

  1.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项目申请表

  2.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登记表

  3.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编写要求)

 

教务处
2017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