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庆市稳经济促发展抓落实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者:左丽丽发布时间:2022-09-05浏览次数:10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大庆市稳经济促发展抓落实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2619

大庆市稳经济促发展抓落实若干政策措施

(试行)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扎实稳住经济的决策部署,在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围绕政策的快速落实、叠加促进、错位激励、支持重点领域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快速退税。符合条件企业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从受理到退税返还至企业账户不超过2个工作日,推行5000元以下小额退税快速办理。(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

二、支持创业。将符合条件的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从300万元提高到600万元,提高部分的贷款享受同等贴息政策,保持财政贴息强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三、拉动就业。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提供公益性就业服务,帮助其在我市实现就业,与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按照最高每人200元、一个机构一年最多100万元的标准给予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促进消费。20226-12月组织购物节、美食节,期间面向家电、百货等领域发放1000万元政府消费券。20226-10月组织汽车节,政府出资1000万元对活动期间购买新车的,按照3个档级给予不同金额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五、金融降费助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微企业的担保费率降至0.5%及以下。(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六、大力扶持数字经济。政府出资1亿元设立数字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鼓励中小企业上云、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以及兑现数字经济相关政策。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七、扶持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对承租市县两级国有产权房屋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免除6个月租金。按在院老人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一次性防疫运营补助,单个机构上限不超过20万元。(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八、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小微企业力度。对于适合首付制的政府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首付款比例提高到合同金额的75%及以上(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重点项目核酸检测上门服务。为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因地制宜提供上门流动采样车、专设采样点等服务,为在建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员、建筑工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卫健委)

十、加强政策宣传与服务。梳理近期国家、省、市出台的稳经济促发展政策,编制政策手册,成立政策专班,开通政策热线,深入市场主体送政策、问需求、解难题。(牵头单位:市营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本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1231日。到期后需要继续执行的,适时制定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