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提升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按照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作的整体部署,教务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8年项目立项申报和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申报
2018年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由各院部遵循坚持“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总体导向,以在校本科生为项目研究主体,教师为项目辅助指导,秉承“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基本原则与思路开展。
(一)选题范围
各院部立项项目选题应遵循内容真实、健康、合法的原则,不限学科专业,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探索性,省级及以上项目重点支持围绕以下方向选题:
1.我省重点发展的行业领域。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向,生物医药、云计算、机器人和清洁能源装备等新兴产业;旅游养老健康体育文化产业方向,冰雪体育运动、特色文化产品开发、移动多媒体、数字电影、数字出版等新型文化业态;优质高效农业、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绿色农产品、林产品深加工,农产品营销等优势产业方向。
2.“互联网+”行业领域。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和实践;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的研究和实践。
3.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相关领域。鼓励学生依托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能够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和实践,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
(二)立项类别和级别
1.立项类别。项目立项类别共分为创新训练项目(A类)、创业训练项目(B类)和创业实践项目(C类)3类,项目类别原则上按照A类、B类、C类7:2:1的比例进行划分。
2.立项级别。项目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级别,其中国家级项目由学校按照省教育厅拟立项指标进行推荐,省教育厅评审确定向教育部推荐立项;省级项目由学校按照立项指标自行评审确定,报省教育厅备案;校级项目由学校自行立项建设,立项数量不得低于本校省级及以上立项项目总数。2018年我校可推荐立项省级及以上项目74项,其中推荐国家级项目30项,省级项目44项;自主立项校级项目74项。
在以上申报限额的基础上,按照我省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要求,获得黑龙江省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项目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可额外申报立项,其中获得省赛一等奖项目可推荐立项国家级A、B类或C类项目,获得省赛二等奖的项目可立项省级A、B类或C类项目,获得省赛三等奖的项目可立项省级A、B类项目。
(三)立项数额分配
学校依据各院(部)学生和教师人数,以及2017年我校“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确定各院(部)项目建设数量指标,具体分配数额详见附件1。各院部严格按照分配名额开展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并按照省级及以上项目分配指标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学校评审。
(四)申报要求
1.各院部须高度重视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组成5-10的立项评审专家组,严格对申报立项项目参照评审指标体系,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答辩相关要求详见“大创项目立项评审答辩指导意见”(附件2)。
2.各院部须对拟推荐项目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填写《2018年拟立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附件3),表格填写时须按照推荐优先顺序进行填写,省级项目在前排列,校级项目在后进行排列。
3.教务处组织专家确定项目最终立项及推荐级别,公布项目立项结果。
4.申报时注意事项:
(1)往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学生主持人和指导教师不能申报2018年项目;
(2)1位教师不能同时指导2个项目;
(3)创新训练项目(A类)和创业训练项目(B类)仅一位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创业实践项目(C类)须有校外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担任第二指导教师;
(4)未获评省级推荐项目的按照校级项目予以立项。
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推荐项目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我校2017年获批立项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创项目,其中国家级项目33项,省级项目46项,校级项目49项,均须开展项目的中期检查工作。
(二)检查形式
中期检查采取项目自查、学院检查、学校复查、省级项目网上填报等四个阶段进行。
1.自检自查。各项目组须根据项目实际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并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表》。
2.学院检查。各院部负责校级项目、省级项目中期检查,国家级项目中期检查初评工作,各院部须组成评审专家组,参照中期检查评审指标体系,对校级和省级项目给予评审结果,对国家级项目给出初评结果,并填写中期检查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
3.学校检查。教务处将对各院部中期检查情况检查,并组成专家组对国家级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并予以公示。
4.通过检查验收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立项申报账号,登录“黑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http://210.46.97.234/),按照平台要求完成季度总结和中期检查相关内容的填报工作,未进行填报季度总结和中期检查的将不予结题。
(三)检查结论
检查结果分为通过(完成或超过项目计划安排)、暂缓通过(未能按时完成项目计划一半或一半以上)、未通过(项目未启动或进展缓慢)三个级别。对于检查通过的项目将划拨下一阶段项目研究经费,暂缓通过和未通过项目将限期整改,整改通过后划拨下一阶段项目研究经费,整改未通过项目将终止项目运行。
三、其他事宜
1.各院部须高度重视大创项目建设工作,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项目的立项申报和中期检查工作。
2.各院部须加强对学生和教师的宣传和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的项目建设中来,加强对项目的过程管理。鼓励学生以项目研究内容和成果广泛参与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提升项目建设成效。
3.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期检查表、立项评审指标体系、中期检查评审指标体系等相关材料,请自行到教务处网站(http://www3.byau.edu.cn/jiaowuchu/)中“资料下载-本科教学工程”栏内自行下载。
4.材料提交。请各院部于5月9日下午5点前按照材料提交要求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_jyx@163.com,相关材料纸质版经学院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综合科(主楼东侧803-1)。
(1)2018年拟立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
(2)2018年拟立项省级及以上项目申请书完整版(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XX院部-省级项目申请书完整版”)
(3)2018年拟立项省级及以上项目申请书匿名版(电子版,注:匿去学院、指导教师、学生名称等信息,文件夹命名为“XX院部-省级项目申请书匿名版”)
(4)2018年拟立项校级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XX院部-校级项目申请书”)
(5)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
(6)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式两份,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XX院部-中期检查表”)
为确保项目评审推荐的顺利进行,请各院部严格按照材料提交要求,认真对提交相关材料的审核,对于提交材料出现问题的一律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人:王畅 姬玉玺;
联系电话:6819091,6819094。
附件:
2018年立项数额分配表
http://www3.byau.edu.cn/jiaowuchu/uploadfile/2019/0314/20190314084221398.xls
大创项目立项评审答辩指导意见
http://www3.byau.edu.cn/jiaowuchu/uploadfile/2019/0314/20190314084128392.doc
2018年拟立推荐立项项目汇总表http://www3.byau.edu.cn/jiaowuchu/uploadfile/2019/0314/20190314084347325.xlsx
2017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评审结果汇总表
http://www3.byau.edu.cn/jiaowuchu/uploadfile/2019/0314/20190314084533838.xls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教务处
2018年4月24日